- 天
- 小时
- 分钟
- 秒
固体废物含水率检测(第二次)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00: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
固体废物含水率检测(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施工 □货物 ☑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 □竞价 R询比采购方式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固体废物含水率检测(第二次)
1.2项目编号: YG3202400161-XB-01
1.3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
1.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1.6最高限价: 2.4465万元
1.7采购项目概况: 龙归通沟余泥处理站(以下简称“余泥站”)已试运行,为了更加准确了解入料和出料含水率的情况,在余泥站按照工艺流程(入料车间:抓斗;出料车间:1#大中粒径出料口、1#细沙出料口、1#有机渣料出口、2#大中粒径出料口、2#细沙出料口、2#有机渣料出口、泥饼出料口)各采集1个余泥样品,分五次,共40个样品。
1.8标段划分: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采购内容和范围: 龙归通沟余泥处理站(以下简称“余泥站”)已试运行,为了更加准确了解入料和出料含水率的情况,在余泥站按照工艺流程(入料车间:抓斗;出料车间:1#大中粒径出料口、1#细沙出料口、1#有机渣料出口、2#大中粒径出料口、2#细沙出料口、2#有机渣料出口、泥饼出料口)各采集1个余泥样品,分五次,共40个样品。
2.2项目工期:□计划工期 □交货期 ☑服务期为 采样时间定于2024年12月15日前完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3地点:□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服务地点位于 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地块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样品采用CMA认证方法对污泥中含水率进行检测分析。
2.5其他:□安全目标如下: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固体废物的含水率测定,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资质。
□(2)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3)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 )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与本标段的实施单位不得有隶属或利害关系(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是指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直接上下级关系,或存在可能直接影响检测机构公正性的经济或其他利益关系等。如,参股、联营、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控制等 关系。)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在 (详细地址) 领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8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加密上传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引
6.其他
6.1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上发布。本公告的补充、修改,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gzsun.com.cn/)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为准。
R6.2供应商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参加响应活动的,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gzsun.com.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响应活动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3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2)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和解密响应文件应使用IE9或以上版本IE内核浏览器,因供应商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响应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响应文件的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响应文件。如解密失败,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平台。
(4)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对供应商进行项目响应活动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供应商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合同部,电话:19925733102。
如发现排水公司职工违反廉洁从业规定或采购过程中存在任何违反采购公平公正性原则的,可拨打公司纪检信访举报电话:020-34397545。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26楼 |
地 址:/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伍工 |
联系人:/ |
电 话:19925733102 电子邮箱:gzcspshtb@163.com |
电 话:/ 电子邮箱:/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
(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