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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中心市场二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7:00:00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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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并且本工程资金已具备,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南沙中心市场二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沙中心市场二层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海景路45号
2.3 项目概况:对南沙中心市场二层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结构加固和天面防水;2、外立面装饰(主要包含三个外立面、中区楼梯装饰和两条二层连廊装饰、电梯空间、户外广告、项目标识等);3、室内外给排水工程;4、监控设备配置等弱电工程;5、用电增容;6、垂直电梯。改造面积约3,441.69㎡。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50000.00元(其中建安费最高限价:2770000.00元,深化设计费最高限价:8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6 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具体开始工作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取得施工许可证或招标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为准。
2.7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为南沙中心市场二层改造工程,开展设计、施工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竣工验收及结算期间的配合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二)施工部分: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包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评定、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三)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及施工。
(四)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方提供)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项目负责人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方提供)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二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的要求为: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7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施工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保证金缴纳
5.1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27日 17时:00分。
5.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①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完成注册企业账号之后选择项目进行投标登记。
5.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代理开具。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平台提示在线交纳标书费用,交纳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附件。
5.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注意事项
6.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s://www.gzsun.com.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6.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平台一概不接收。
6.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6.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
6.6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本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5年1月10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10日10时30分。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gzsun.com.cn/)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agt.cn/)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65、767、769号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20-38320188-1805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9号2701、2710房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38818808
广州市奥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